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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一生记得的事情很多,忘怀的事也是不少。但我还记得和她相遇的景初。 依稀记得八年前永叔校车上的情景,那是我和她相识的巴士车。 那时我中三,她白白痴痴地背着书包在花园路口等校车。 我很记得那时我是站在巴士门前当守护,她背着一个小书包,披着洁白的校衣上车。
她给我有耀眼、有美丽、有气息、之感,但我却没向她说嗨。 我记得当时的我是个胆小鬼,不敢也没有自信主动上前去认识女孩。 中三那年头刚任史地学会主席,她却也刚刚加入。 机会来了!我和她就这样认识了。
她有点像混血儿,白泽虽有点肉肉,但粗眉之间看见我看见了她散发出来的秀气。 什么哗啦啦的,她很多人追。 我还记得她的刁蛮,算是不折不扣的野女孩。 我暗恋过她,似乎还有表白过,但我忘了。
当时我的体毛初长,对着校衣内的胸罩有着极大的诱惑。 她曾经是我的性幻想对象,这里说起却让人想起成长过程还真的是好笑。 我是没告诉她我有对她起痰然而左右手过,因为很怕她一巴掌下来,蛮疼。 八年之后一天在oldtown聊天她才知道,当时的她原来是那么吸引人。
毕业后与她失去联络,原因是她串,而我也忘了她这个曾经在中学时期弥留下的荷尔蒙调整。 不知道何时我们联络回了,有惊吓! 鸟他妈她胖了不少。哎,此乃她男友之过也! 我猜想把她养胖了,应该是不让她走远,跑不了远路,只好留在她男友身边。
很多东西都变了。我和她不知道怎么的很要好,比起之前更加熟悉。 有一点没有改变的是,她还是那么白痴,对我许多的言论都表示大条。 更有一点的是,她男人还是对我那么避忌吃醋。 嗯,恭喜她找到一个会吃她胖醋的、深爱她的男人叫宝发。yer~~~~蛤蜊!
我和她还有多一层身份,大家都是“博客”。 她义气,挺我的言论,挺我的文章,挺我的人格。 我想这就是她所说的那样,站在我旁边的女人未必就给我搞过。 也是因为这样为我平反,我们的什么哗啦啦兄妹情,升华了。
王晓盈,昼晓后夜月仍盈,月盈之后则亏。 虽然我未必是什么正人君子,但我对她依然是熟悉的胖子。 虽然我未必肯帮她付那两块八的咖啡钱,但我还是会在她面前诈穷屈她付钱。 虽然我不知道能有多少个周六可以和她下午咖啡,但我在她的面前依然最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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